埃及对涉华卡客车轮胎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
2025-03-25
据中邦商业周济音信网,2月9日,埃及投资和外贸部正在官方公报颁布2025年第4号告示称,按照部长2025年2月5日第50召唤,通过了照管委员会提出的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发起,决策调节原产于中邦和泰邦卡客车轮胎的反倾销税,调节之后,中邦税率为到岸价22%~56%;泰邦税率为到岸价6%~20%。涉案产物的埃及税号为40 11 20 00 10。法子自告示颁布之日起生效,有用期为两年。
2019年10月10日,埃及对原产于中邦、印度、印尼、泰邦的卡客车轮胎产物启动反倾销探问。2021年3月3日,埃及对该案作出裁决,起先征收反倾销税,个中,中邦税率为到岸价9.8%~36.9%;泰邦税率为到岸价7.5%~31.2%。2024年2月6日,埃及对中邦和泰邦涉案产物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探问。